山东省工商局召开我省部分违法广告发布媒体行政约谈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来源: 点击:次]

约谈会照片 (1)

省工商局日前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平台监测情况,召开了我省部分媒体单位行政约谈会。省局广告处处长孙玉芹同志主持会议,省局巡视员蔡福安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约谈了枣庄、烟台、济宁、菏泽4市的13家媒体,通报了6月份监测发现的媒体发布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情况,指出了有关媒体单位广告发布中的突出问题,对媒体单位广告审查发布及相关市局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关市局的负责同志针对广告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被约谈的媒体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承诺立即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对当前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

约谈会照片 (2)


蔡福安巡视员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广告发布形势不断向好,6月份全省广告条次违法率是0.19%,低于全国0.24个百分点。但是发现仍有个别媒体的违法广告有反弹趋势。虚假违法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抹黑媒体和城市形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他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从中央、省委省政府到工商总局、省局都高度重视,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上,绝不允许虚假违法广告影响迎接十九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此时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克服困难,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持续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切实将广告监管工作抓牢、抓实、抓好。二是媒体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律,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违法行为。把好广告发布关是媒体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守土有责,媒体要十分注重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把关,加强自律,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执法,杜绝侥幸心理,落实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切实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媒体单位还应转变盈利思路,将精力和资源集中到自身建设上,多出优质、王牌节目,增强自身影响力和吸引力,提高整体层次,争做优质媒体。

约谈会照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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