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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来源: 点击:次]

   2017年全省工商法制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按照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立法工作,完善制度建设

   1.做好立法协调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规划要求,协助做好《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出台和宣传贯彻工作。协调组织好《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公益广告管理条例》《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修订)》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2.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组织调研《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适用情况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在行政处罚办案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情况,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

   3.开展法制工作文件清理工作。梳理修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相关法制工作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4.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制定省局行政应诉制度及重要案件集体会商审查等制度。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5.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考核工作。完善法治工商建设考核办法,动态调整考核评价内容,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评价各地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

   6.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做好案件核审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定期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改进案卷评查方式,促进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7.提升行政复议答复、应诉工作效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分析通报工作,组织研讨典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稳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利用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省局信息中心数据,整合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行政复议应诉相关信息,作为法治工商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培训调研,强化执法指导

   8.做好法制培训工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参训范围,做好系统法制科(处)长、法制员、公职律师培训工作。协调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部门开设的培训课程,不断完善法制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

   9.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组织召开法制专题座谈会、论证会,会同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对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座谈。注重对调研成果的运用,增强对执法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提高法制研究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强化基层执法指导。及时汇总基层执法中出现的复杂案例,调研执法疑难问题,归纳整理、研讨答疑,指导基层执法实践。

   11.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通过搭建更有效的工作平台,锻炼和培养一批工商法律业务骨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鼓励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熟悉工商法律事务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中聘任法律顾问。

   12.做好法制服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重点工程、项目涉及法律问题的处理,认真分析案情,深入研究法律政策,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正确可靠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落实普法责任,搞好普法宣传

   13.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普法职责,发挥好各单位、各部门的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普法机制和普法氛围。

   14.开展机关学法活动。组织好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完善学法考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讲师团制度,增强普法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15.增强社会普法效果。发挥好所属协会的普法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个体私营业者和消费者的普法力度。支持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做到执法活动、服务发展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做好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等纪念日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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