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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2017.09.05 10:30 济南]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来源: 点击: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际水

  

  省政府新闻办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2017-9-5 10:37]省政府新闻办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定于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这项改革。今天,我们邀请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解读《实施意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以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郭际水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7-9-5 10:38]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际水: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和内容。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将其列入今年政府重点工作。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推动“多证合一”作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全力突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改革。5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召开了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

  国务院作出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部署后,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将“多证合一”确定为我省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政务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龚正省长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电视会议上强调,要抢占先机、走在前头,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各种“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使“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局组织到吉林等地进行了调研考察,全面掌握全国各地“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广泛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代省政府草拟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时,主动向省编办、省审改办、省职能办汇报改革的总体设计,对全省现有涉企证照事项和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摸底梳理,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的原则,初步确定了涉及23个主管部门、52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首批整合事项清单。8月1日,我局邀请省编办、省发展委等20多个部门召开了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座谈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说明《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以及拟整合的52项涉企证照事项清单,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根据会后反馈信息,我局对各部门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实施意见(代拟稿)》,将首批拟整合事项调整为11个部门的26项,加上原“五证合一”的5证,共计16个部门、31项,即“三十一证合一”。经局务会审批通过并送有关部门和单位会签后,提请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印发。8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2017-9-5 10:47]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际水:

  二、基本要求

  《实施意见》围绕改革工作提出了“简化准入”、“动态管理”、“信息互认”和“放管并重”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简化准入。实行“多证合一”改革后,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不再核发被整合的证照事项。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二是,动态管理。“多证合一”改革,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不做统一要求,由各地自主确定。我省采取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方式,第一批整合31项涉企证照事项。今后将逐步扩大“多证合一”覆盖范围。

  三是,信息互认。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和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四是,放管并重。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2017-9-5 10:49]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际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还就本次改革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规定,下面,我从“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是,适用范围。“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二是,工作流程。全省各级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包含四个步骤,具体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并填写“一张表格”,只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即可。

  第二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录入企业登记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三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的同时,共享给“多证合一”改革所涉及的省级相关部门。

  第四步,各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接收信息,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分发、应用工作。

  企业登记申报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相关部门不再另行重复采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主要精力、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要通过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在充分发挥协同监管优势的同时,不断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四、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我省提出了组织领导、信息支撑、推广应用、基础保障、宣传引导、督查考核“六个加强”的具体措施,保障“多证合一”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好本区域内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信息支撑。相关部门要根据“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要求,调整升级业务管理系统,修改完善业务管理规则,确保信息交换及时准确,改革前后业务管理有序衔接。

  三是,加强推广应用。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均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四是,加强基础保障。各级编办和审批大厅要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合理调整编制、优化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各级财政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到位。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窗口人员的能力素质满足改革要求。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手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和企业充分理解、支持改革。

  六是,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改革实施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使“多证合一”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切实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抓好“多证合一”改革的宣传推广。加强对“多证合一”改革政策的培训宣传,提升改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保证“多证合一”改革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政策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二是,抓好“多证合一”改革的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坚持全省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确保“全省一盘棋”,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市在落实好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基础上,可在省级统一规划的范畴下,有步骤地推动其他尚未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多证合一”事项范围。

  三是,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多证合一”以减少、整合非许可类的涉企登记、备案事项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证照分离”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破解的是“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它是指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累好的经验。“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降低企业成立的制度性成本、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必须要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好“证照分离”改革的试点工作。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谢谢大家!

  [2017-9-5 11:01]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7-9-5 11:01]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多证合一改革可以为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2017-9-5 11:02]郭际水:“多证合一”改革,是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之后,今年再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我省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的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行取消、简化和合并,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构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这将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体说来,它可以为企业带来以下便利:

  一是解决企业多部门跑路的问题,为企业节省时间。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须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解决企业提交多套材料的问题,为企业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到工商部门一个部门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三是解决企业携带多个证件的问题,让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带一摞证照办事,因而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而且,社会公众也可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查询市场主体办理的涉企证照情况,多维度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交易过程的透明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17-9-5 11:06]大众日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26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具体情况?

  [2017-9-5 11:07]郭际水:刚才提到了,9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这次改革整合了交通运输、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体育、煤炭工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贸易促进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涉及废旧金属收购、公章刻制、娱乐场所备案、二手车经营、音像制品零售、煤炭经营、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等内容。这些改革事项的整合,紧跟中央改革步伐,积极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反映出上述各部门大局意识强、改革意识浓,为加快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次改革与以往的“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有所不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者整合的是普适性的证照,也就是所有企业都须办理的证照,“两证整合”则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在了一起。而“多证合一”改革是一次整体性改革,改革涵盖了各类市场主体,但是改革所涉及的证照事项仅针对非行政许可类事项,不是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办理,而是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选择办理。

  [2017-9-5 11:09]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工商登记改革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到“多证合一”,正在逐步深入开展。请问这项工作前期取得的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后续还有什么改革举措值得期待?

  [2017-9-5 11:10]郭际水:近年来,我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住所登记申报制、“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等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新潜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764.1万户,比改革前增长80.1%;其中,实有企业213.4万户,比改革前翻了一番,增长127.4%。改革3年多来,全省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3962户,远高于改革前的1716户。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达73%,改革的红利效应充分显现。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营业执照202万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69万份。

  截至8月底,全国有吉林、河南、浙江、河北、湖北5个省在省级层面实施了“多证合一”改革,我省是全国第六个在全省范围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省份,整合的证照数量为全国第三。到昨天为止,我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发放了346份,改革初显成效。

  但是,我们通过暗访“五证合一”落实情况发现,个别地方、个别部门还存在着“明合暗不合”、对整合证照不认可等问题,有的部门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了,但是还让申请人补报相关材料的情况,让这项惠企利民的好政策打了折扣。对此,我们希望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将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少跑些“冤枉路”。也欢迎记者们监督这项工作,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现类似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予以曝光,并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鼓励各市在落实好《实施意见》及省级统一整合事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不断扩大“多证合一”改革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及时总结、提炼各地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省复制、推广。同时,我们将依据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其他涉企证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研究解决备案事项互为前置、信息系统不兼容等问题,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中来。

  [2017-9-5 11:16]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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