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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份我省部分媒体发布的典型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来源: 点击:次]

  一、德州文艺广播发布的“如意牌气血双补丸”药品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患者。

  二、泰安旅游广播发布的“祥康酒”保健食品广告未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三、济宁综合广播发布的“微生态制剂”普通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四、菏泽新闻频道发布的“菏泽黄河骨科医院”医疗服务广告超出规定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误导患者。

  五、《济南时报》发布的“石墨烯助眠枕”普通商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误导消费者。

  六、临沂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天邦红牌花得果花生叶面专用肥”普通商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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