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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培训猫腻多 谨慎选择防侵害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3日 来源: 点击:次]

  德州市消保委发布2017年第1号消费警示

  寒假培训猫腻多 谨慎选择防侵害

  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每个家长的共同愿望,每到寒假,不少家长都会为孩子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补课。因此,教育培训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消费。各类科目补习班、特长培训班层出不穷,一些教育机构看似正规,其实暗藏诸多陷阱。1月19日,德州市消保委发布2017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家长谨慎选择,以防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近几年的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一些问题。培训机构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分培训机构没有培训资质,有的在工商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无证办学的培训机构多位于小区居民楼内,教学人员临时拼凑,大多没有教师资格证,教学质量难以保障。二是培训协议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一旦交费很难退还。三是培训机构良莠不齐,部分机构收完款跑路失踪,消费者维权困难。四是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办学能力。有些培训机构为了吸引眼球,推出 “名校师资”、“高通过率”、“短期包会”等宣传标语,肆意夸大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误导消费者。为此,德州市消保委提醒家长谨慎选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前,应该多方打听其教学质量和口碑信誉;查询相关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培训机构应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培训项目范围内办学,教学老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等。

  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应就退班时如何退费、培训达不到承诺效果或培训地点变更情况出现时如何处理、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问题做事先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书面合同维权。

  索取正规发票。家长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交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正规发票。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交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费,家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有的培训机构通过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盲目消费。部分消费者难抵诱惑,一次性交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情况屡见不鲜。消费者一旦发现培训效果不理想、提出终止合同时,遭遇退费难题,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因此,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保持谨慎,消费者可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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