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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6年市场监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来源: 点击:次]

  山东省2016年市场监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2016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重要商品市场、合同等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市场、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工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商品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主体作用,引导市场开办者改善市场环境,提升市场档次,完善管理制度,全省商品市场交易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场信用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省工商局联合省文明办向社会公示“2014-2015年度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164家。加大公示市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公示市场的社会影响力。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7325个,比上年减少1.82%。其中,消费品市场6880个,减少1.43%;生产资料市场445个,减少8.25%。

  从各类市场分布情况看,消费品市场占市场总数的93.92%,生产资料市场占市场总数的6.08%。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4256个、农副产品市场1928个、工业品消费市场437个、其他消费品市场259个,分别占消费品市场总数的61.86%、28.02%、6.35%、3.77%;生产资料综合市场123个、工业生产资料市场234个、农业生产资料市场44个、其他生产资料市场44个,分别占生产资料市场总数的27.64%、52.58%、9.89%、9.89%。

  从各类市场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情况看,全省已登记企业法人的市场2317个,占市场总数的31.63%。其中,已登记企业法人的消费品市场2076个,占已登记企业法人市场总数的89.6%,占消费品市场总数的30.17%;已登记企业法人的生产资料市场241个,占已登记企业法人市场总数的10.4%,占生产资料市场总数的54.16%。

  从各类市场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市场总数在500个以上的市有:潍坊996个、青岛880个、临沂743个、济南606个、烟台555个, 五市共3780个,占全省市场总数的51.6%。消费品市场总数前五位的市是:潍坊965个、青岛816个、临沂715个、济南545个、烟台484个,五市共3525个,占全省消费品市场总数的51.24%。生产资料市场总数前五位的市是:烟台71个、青岛64个、济南61个、枣庄34个、潍坊31个,五市共261个,占全省生产资料市场总数的58.65%。

  二、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

  省局召开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举办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商品交易规范管理、农资成品油市场监管、旅游市场监管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市场规范管理队伍的履职能力。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主体规范与行为规范、商品质量规范相结合,行政指导与监管执法相结合,加大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资、成品油、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来函,积极协助监管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流入市场的受损车辆,部署有关市局及时摸清情况,依据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关于建议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捕鸟网的函》,部署滨州市局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全省查处市场违法案件7790件,案值3181.44万元,罚没金额3380.7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4%、7.52%、5.94%。其中,立案查处5358件,同比下降12.08%,占案件总数的68.78%。

  按违反法律法规划分,全省查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案件1595件,案值690.92万元,罚没金额820.19万元;违反“限塑”管理法规案件24件,案值4万元,罚没金额4.18万元;违反其他法规案件6171件,案值2486.52万元,罚没金额2556.37万元。查处违反其他法规案件占比较大,其案件数、案值、罚没金额分别占总案件数、案值、罚没金额的79.22%、78.16%、75.62%。

  按市场类型划分,全省查处农资市场案件4597件,案值2086.43万元,罚没金额1649.9万元;成品油市场案件570件,案值625.3万元,罚没金额791.02万元;粮食市场案件2件,案值0.96万元,罚没金额0.44万元;汽车市场案件21件,案值11.3万元,罚没金额31.99万元;其他市场案件2600件,案值457.45万元,罚没金额907.39万元。农资市场、其他市场、成品油市场案件占大多数,分别占案件总数的59.01%、33.38%、7.32%。

  从各市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枣庄、潍坊、东营、临沂、日照、威海、济宁七市查处案件数不同程度增长。枣庄、临沂、潍坊、菏泽、济宁、青岛六市查处的案件数均达到500件以上。

  三、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深入

  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了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转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系统紧扣农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继续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促夏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各级工商机关检查农资经营者32676个次,整顿市场2038个次,取缔无照经营39户。农资市场案件数、案值、罚没金额同比下降8.79%、增长4.2%、下降6.8%。立案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4006件,同比下降11.99%。化肥、农药、种子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分别占农资案件总数的72.59%、11.12%、8.07%,同比分别增长7.68%、增长5.58%、下降42.21%。

  强化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年初制定下发《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抽检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开展农资抽检工作。10月底,下发《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流通领域肥料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统筹经费100万元,在全省17市开展肥料质量专项抽检工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完成省局部署的抽检任务的同时,不断加大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抽检经费投入,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全年投入抽检经费595万元,抽检农资样品总数12746个,合格率87.5%。

  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诚信守法经营。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农资经营户53719户,其中农资经营连锁店6272户。A级信用经营者38575户,占总农资经营户的71.81%。省局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十年工作回顾总结活动,全面总结2005年以来全省“红盾护农”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推进的措施,进一步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了“红盾护农”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四部门的《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整治取缔非法建设的加油站和成品油生产经营地下窝点。4月29日,省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贯彻意见。省局部署在全省开展了加油站、油库、非法加油站点摸底统计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完善辖区加油站、油库动态监管数据库,随时掌握成品油市场主体动态,为开展好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基础,也为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清理非法加油站点明确了目标。针对成品油市场情况复杂,监管任务艰巨,传统监管手段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省局于2016年底立项开发全省成品油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积极落实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和全省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企业查处力度,严打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全省查处成品油市场案件数、案值、罚没金额同比下降3.23%、增长13.47%、增长30.73%。

  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实行普遍抽检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对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市、县两级监督检测要达到每年100%全覆盖”要求。全年市、县两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自行筹措经费1925.25万元,组织抽检样品20059个,合格样品19230个,平均合格率95.87%。从检测结果看,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普遍明显提升,各市成品油合格率比去年同期均提升1至5个百分点。省局全年统筹经费826.8万元,分别于年初、年中、年末在全省开展了三次专项抽检,共在2112个加油站抽取样品4831个,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抽检,样品合格率年初为91.9%,年中为93.94%,年末达到97.01%,合格率为有史以来最高。8月22日,省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情况及省局组织的两次专项抽检情况,集中曝光了150个不合格成品油及所属单位名单,有效震慑了成品油经营违法行为,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网络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贯彻工商总局部署,着力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部署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为加强对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局成立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总局网监行动部署,对697个疑似非法主体网站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一比一标四步”工作法(“一比”即数据自动化比对,“一标”即制定标准化核查程序,“四步”即线上两步、线下两步网店核查),部署开展了对2.6万户网店的核查任务。省局制定了《关于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履责、各个业务领域全程覆盖、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新格局奠定了制度基础。编印《网络市场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网络市场监管法规文件汇编》《网络市场监管调查研究成果选编》,编发《2016山东网监专项行动动态》48期,组织了三次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网监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指导推进全省网监工作。升级了山东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了总局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试点任务一期项目建设和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联网测试,进一步夯实了“以网管网”基础。各级工商机关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强化对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亮照亮标、发布信息、经营商品、交易和促销行为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网络违法行为。全省系统在线检查网站310371个次,停止提供平台服务2301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663件,案值342.79万元,罚没金额729.5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5%、16.28%、62.88%。其中,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和广告法规案件较多,分别占案件总数的37.71%、24.43%、18.1%。其中,立案查处536件,占案件总数的80.84%,同比增长1.52%;按违法主体划分,立案查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案件占多数,分别占立案查处案件的35.82%、33.58%;按违法载体划分,立案查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非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网店案件分别占立案查处案件的18.28%、61.01%、20.71%。从各市情况看,青岛、济南、菏泽三市查处的案件数较多,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6.47%、23.53%、16.91%。

  加强行政指导,积极促进网络市场发展。省局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起草的调研报告得到山东省副省长夏耕的批示肯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能找准定位,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下发《关于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在6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政策、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召开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曝光了十大典型案例。省局联合济南市局深入电商企业,举办了2016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约谈会。截至12月底,全省网络经营主体按企业类型划分,内资企业83399户,注册资本(金)1867.34亿元,其中私营企业65833户,注册资本(出资金额)1130.97亿元;外商投资企业1904户,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106.04亿元;个体工商户36663户,资金数额7.46亿元。

  六、合同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果

  组织开展了2014-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完善程序,明确分工,加强指导,有序做好部署、发动、申报、审核、函询、抽查、上报、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山东省有577家企业被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新增158家,继续保留公示资格企业419家),公示2014-201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505家(其中新增1000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合同监管执法,部署自5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动。为做好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规范工作,省局调整充实了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和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局举办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合同监管业务培训班。全省各地因地而异,根据不同情况有重点的进行排查,收集合同文本。省局对各地报送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梳理,整理出比较典型的17个条款,组织省局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指导系统开展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检查经营单位4044家,检查经营合同8903份,约谈企业1054次,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525条,下发行政建议书40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33份,立案查处189件,结案154件,罚没款90.41万元。全年全省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21件,比上年下降23.45%;涉案金额54.76万元,下降42.07%;罚款金额217.59万元,增长0.52%。

  从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类型看,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所占比重依然较大,全省共查处合同格式条款案件360件,占全部合同违法案件的85.51%。查处合同欺诈案件24件,占全部合同违法案件的5.7%。

  从各市情况看,菏泽、青岛、临沂、济南、淄博五市查办合同违法案件较多,共361件,占全省查办合同违法案件总数的85.75%。有十个市查办合同违法案件在10件以下,各市之间办案情况差距较大。

  七、动产抵押登记取得新成效

  积极开展工商总局新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普及动产抵押登记知识,指导和帮助经营者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全省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2103件,比上年下降6.59%;主债权金额2843.91亿元,增长28.73%。私营企业依然是动产抵押登记的主力军,全省私营企业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199件,占全部登记件数的76.01%;主债权金额2162.6亿元,占全部登记主债权金额的76.04%。

  从各市情况看,东营、烟台、潍坊、临沂四市的登记件数和主债权金额同比“双增长”。从登记件数看,有五个市登记件数同比增长;聊城、临沂、滨州、淄博四市登记件数均达到1000件以上,共5288件,占全省登记总件数的43.69%。从主债权金额看,有十二个市登记主债权金额同比增长;东营、滨州、日照、聊城、临沂五市登记主债权金额均超过200亿元,共1717.39亿元,占全省主债权金额的60.39%。

  八、经纪人规范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2016年4月29日,工商总局废止了《经纪人管理办法》。各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依据工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经纪违法行为。全省查处经纪人违法案件3件,罚没金额14.9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2.5%、72.28%。

  附件:1.2016年各市查处市场违法案件情况分析表

  2.2016年各市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情况分析表

  3.2016年各市查处经纪人违法违章案件情况分析表

  4.2016年各市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情况分析表

  5. 2016年各市市场分类情况分析表(一)

  6. 2016年各市市场分类情况分析表(二)

  7.2016年全省查处违法违章合同情况分析表

  8.2016年各市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情况分析表

  9.2016年全省动产抵押登记情况分析表

  10.2016年各市动产抵押登记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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