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打传警示令 > 典型案例

2.孙某、何某传销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来源: 点击:次]

    2001年5月 25日凌晨,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在李村城区同时查处两个“美商得利集团”传销团伙,捣毁传销窝点13个,抓获传销人员66名,2名“网头”和9名骨干分子被当场抓获,查获大宗有关传销书籍、光盘及“海豹油”等传销物品。这66人均是所谓“美商得利集团”的传销人员,大部分来自宁夏。其中40多人是由“网头”孙某和何某分别带领从石家庄转移至青岛,来青岛后又发展了20多人。他们聚集在李村附近,每6、7个人租住三房间,每个房间指定1名“室长”负责管理,每天上午组织学习所谓的“全球得利计划”(即传销的内容、技巧);下午互相“串网”,交流经验;每到晚上,则由“上线”监督“下线”给家乡的亲戚朋友打电话,并以青岛有好工作,月薪几千元为诱饵,让其带3000元押金来青。来青岛后“网头”即安排几人轮番工作,软硬兼施,迫其先加入“得利”,后再发展下线。他们的基本传销方式是,以购买“得利”的产品取得积分作为加入组织的条件,其形式分为“创业式”、“家庭式”和“企业式”三种:“创业式”即交1860元买4盒“海豹油”或“目脑灵”积1000分;“家庭式”则需交5520元购买得利产品积3000分;“企业式”需交11940元购买得利产品积7000分。最终,以积分多少返还红利作为奖金。另外,每发展一个不同类型的下线,则上线累计加 1000—7000分,累计到 1万分时返还红利 2000元;3.5万分返还红利4000元,5万分返还红利5000元。每5万分为一个循环,达到15个循环就可以拿到周薪1.1至7.7万元。就是这个“美好”的前景使这些人陷于圈套,抛弃自己的工作、家人,不顾一切地加入到这个传销组织中,并想方设法再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骗来入伙。

编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