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揭露目前传销新特点和动向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2日 来源: 点击:次]

  目前,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省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传销仍居各类经济违法犯罪的前列,个别传销组织依然在我省活动。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农民工返乡,就业压力加大,一些传销组织趁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打着就业、致富等种种旗号,蛊惑、诱骗广大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其主要特点和新的动向是:

  一、传销名目更加隐蔽和多样。由于“传销违法”这一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另辟途径,打着种种名义和幌子掩盖其非法行为。有的传销组织者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直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有的假借会员制度,谎称“发展会员、共享利益”,“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有的开始以“份额”、“空间”、“理念”等虚拟概念,以及返还广告费、电信增值业务等名目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利用互联网传销的问题日趋突出。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利用互联网传销活动成本较低,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此类传销活动多采取会员形式,打着租借网络虚拟资源、远程教育培训等旗号,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器、银行卡等载体,收取加入者高额“入会费”、“加盟费”和“培训费”。

  三、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趋势。目前,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传销组织向大中专院校学生,特别是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学生渗透的现象十分突出,省内多次发生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但社会经历简单,经“洗脑式”培训后,极易成为骨干分子。

  四、传销案件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诱发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绑架、抢劫、盗窃等暴力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同时,传销案件造成底层参与者血本无归,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下,众多传销参与者聚众上访,向政府施压,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在一些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中,预防群体性事件、妥善做好人员处置工作已成为当地政府及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传销手段复合化趋势值得关注。在查处的传销组织中,既有“拉人头”式传销,也有以“资本运作”等形式实施的传销犯罪活动,同时还出现了两者的融合,如从传销产品向“资本运作”等名目转变,从骗取“入门费”向“高额加盟”转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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