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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广应用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来源: 点击:次]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

  为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关于“加大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检查,完善抽查工作机制”要求,提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效能,省局组织开发了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系统并在莱芜进行了试点应用。目前该系统已经正式通过验收,并将在全省系统内推广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重要内容,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做好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提升工商部门地位、树立执法权威的重要抓手。核查软件系统主要是针对企业公示信息核查的实施环节,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工具,解决基层监管人员因缺乏信息化技术和财务知识而造成的履职风险高、投入成本大、工作效率低、畏难情绪多等“不会查、不敢查、不想查”的问题。各地要从提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效能、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权威、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核查软件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县(市、区)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充分做好执法监管人员的思想发动工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为核查软件应用工作提供基本保障,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组织、有专人、有经费。省局核查系统研发领导小组要全程跟进,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软件开发公司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全程做好技术保障。

  三、强化培训,及时总结。为扎实做好该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省局已制定培训方案,并于近期全面实施。各地要结合省局的培训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软件应用专题培训活动,使全部参训人员都能懂原理、明流程、会操作,确保培训效果。要密切关注软件操作运行情况,认真梳理、及时总结有关问题和经验,及时向省局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及时将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报送当地党委政府、省局和工商总局,在应用中不断提升软件与实际工作的融合度。同时,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资源,引导企业及社会公众对软件应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培训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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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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