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点击:次]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

  处理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若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应当自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提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工商部门受理 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履行报批程序,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事项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结果处理 工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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