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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森同志在山东省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暨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来源: 点击:次]

在山东省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暨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工商局  孙树森

(2017年4月1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谈几点意见:

  一、落实分工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果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银发﹝2016﹞235号、济银发﹝2016﹞299号文件和去年11月3日召开的山东省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暨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做好协同配合工作,重点是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治从事POS机具改装商家和互联网站。

  一是将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纳入到“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加大了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省工商局督促省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履行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以及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和交易信息、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法定义务。同时,组织市、县级局对辖区内已建档的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官网进行抽查监测,对知名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搜索,排查嫌非法买卖银行卡和POS机的信息。去年以来,各地依托总局网监系统和省局网监平台,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共发起随机检查617次、设定检查187次、核查网店2.6万户次。

  二是将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列为广告监测重点,加大了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省工商局通过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加大对金融服务类广告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率,将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相关内容设定为关键词作为监测重点之一。同时,多次召开行政约谈会,督促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严格落实广告发布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发布广告,杜绝发布带有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相关内容的广告。

  三是积极参与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宣传教育活动。省工商局派员参与了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组织的“加强信息保护和支付安全、防范电信网络欺诈”现场宣传活动,并在机关内部开展宣传。部分市局还联合银行、金融办等部门,开展了“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先创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网上买卖银行卡信息和POS机的危害,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银行卡信息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二、发挥职能作用,再接再厉配合做好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领域,必须依靠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领会这次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配合好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等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网络交易中涉嫌非法改装POS机信息的监测。根据有关部门的需求,发挥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和省局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的作用,对网络交易中含有从事POS机具改装商家和互联网站的信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和涉嫌线索,及时移交人民银行、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要紧密与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通过双向告知、企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等信用监管机制,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和失信评价的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措施,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配合。为落实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工作部署,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务必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定好角色,抓住重点,保障效果。对内,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等机构要各司其职,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对外,要与公安、银行、银监等相关部门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资源共享等机制,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线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作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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