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的登记机关可能发生变化:一是公司的跨区迁移;二是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管辖权的调整;三是公司登记机关自身的撤并等。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后,公司的登记档案应当移转至有权登记机关存管,由该登记机关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登记管理。相应地,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以该公司股权出质的登记管辖权也应随之调整到新的公司登记机关,已在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