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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份我省部分媒体发布典型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案例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典型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案例

一、《齐鲁晚报》发布的“康脑丸”,济南生活、影视、娱乐频道发布的“翔羚牌乳酸菌配方羊奶粉”,济南新闻广播发布的“补土化湿汤”普通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

二、山东居家购物频道发布的“韩后精油霜肌致修护青春组”“韩后乳清蛋白水润套组”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误导消费者。

三、山东少儿频道发布的“如果爱冻酸奶招商”,山东卫视发布的“蝶美膜力小铺招商”商业招商投资广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误导消费者。

四、山东影视频道发布的“汉灸堂智能遥控艾灸仪家庭组”普通商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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